「偷情」的快乐(题文关系 0.01%)
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家里人对我的管束就少了很多,特别是电子产品的使用这方面。我感到很自在,却也在不少时候怀念曾经的时光。
还记得以前的冬天,我和「我们」总是在被窝里偷偷摸摸玩手机,直到被闷得透不过气了才探出被窝呼吸一口本觉得没那么清冽的空气,沁人心脾!
还记得那几个夜晚,侧躺在床上偷偷看完了《斯巴达克斯》,那时的我难以不被扣人心弦的情节、激情的战斗、身姿曼妙的女奴所吸引。那是一段只属于黑夜的时光,那是只有加之黑夜才能体会到的快乐。如今的我正襟危坐在巨屏的 显示器/电视 前,灯光柔和,却已体会不到「那种」滋味。
那时能够娱乐的,也就只有一部爱不释手手机和几本小说罢了。
泛滥的信息,前所未有的娱乐活动提高了快乐的阈值,如何在这样一种环境下过得开心呢?真是困惑!
我大可以对自己说「嗯,不去玩手机、电脑,不要看电视,就这样保持一段时间。」这样却能达到延时满足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的前提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我知道我能在任何时刻反悔,我在任何时间都「有能力」摆弄起各种电子设备来娱乐自己,这种「我知道」是无奈的和不可逆的过程,因为我不可能回到以前了。有了这种「我知道」,我再也不能正视「不碰电子产品」了,因为它是一种出于「克制」和「忍耐」而非「稀缺所造就」的行为。
更多的 Screen time 也没有让我们更快乐,更多的「下拉刷新」和永远刷不到底的瀑布流只是「得不到回应的期待」的缩影而已。
之所以冠以「偷情」之名,是因为屏幕里的娱乐活动本就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抽离于正常生活的「偷情」。
手电机脑,是好东西,但要「偷」着玩。
文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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